如果學生個人和學院之間發生爭端,采取合適程序以助解決爭端。如果學生對結果仍不滿意,可以通過澳大利亞仲裁員和調解員協會尋求獨立外部調解。
對于佩思學生,西澳大利亞教育服務部門還免費提供獨立調解人幫助解決爭端。請訪問以下網站獲得信息和聯系方法,網址www.des.wa.gov.au/pages/international_disputes.php,電話:(+618) 9441 1953
學生被期望遵守入學條款與條件以及學院出版的規章和行為規範。如果違反此類規章將使用紀律處分程序。所有職工應公正且不偏不倚的貫徹學院的政策和規章,但如果學生認為以上貫徹未能得以實現,可以將此事項提交副校長。如果學生對決議不滿意,他/她可以最後將此事項提交到學院校長裁決。
如果學生投訴學院提供的服務和教學質量,學生將此事項報告給學院權威職位人員。此投訴可以由此人處理,或提交給校長處理。決議將以書面形式傳達給各方。如果采取的措施或處理結果不能令學生滿意,學生可以寫信給董事,他/她將以書面形式將決議傳達給學生。
合同解釋或相關款項的支付與退款相關事宜在入學合同中有明確聲明。向學院詢問課程費和其它費(或退款)將由學院財務和行政管理人員初步處理。如果學生不滿意決議,此事項將提交至學院校長裁決。如果所采取的措施或處理結果不能令學生滿意,學生可以寫信給財務經理,他/她將向學生以書面形式傳達其決議。